沈阳拆迁论坛
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

对皇姑城建局违法拆迁情况的反映

向下

对皇姑城建局违法拆迁情况的反映 Empty 对皇姑城建局违法拆迁情况的反映

帖子 由 尼古丁 2008-01-29, 8:38 pm




  我们是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东地块”拆迁范围内的“御香园”小区全体被拆迁人,对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局违法土地储备、违法拆迁我们的家园、违法评估作价、纵容拆迁公司采取野蛮强制拆迁行为表示极其愤慨。现将有关情况反映如下:

1、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局没有土地储备的权力。
  2007年9月17日,沈阳市房产局在小区内贴出《拆迁公告》,皇姑区城市建设局(简称城建局)是拆迁人,是政府土地储备。
  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土地的收购、收回和储备由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专营,我们认为城建局没有土地储备的主体资格,他是囤积土地。

2、皇姑区城市建设局赶在《物权法》施行之前为土地储备搞突击拆迁是与民争利、破坏和谐社会、破坏循环经济的错误之举。
  御香园小区的房屋是1999年建成竣工的,临宁山东路的一栋是9层网点,是沈阳市一级地段,属于“金廊”之内,其升值空间极大。政府知道储备,老百姓也知道储备。并且,仅仅为了储备土地,将仅有7年房龄的9层网点的建筑拆迁,是极为严重的资源浪费。如此之举应当有专家论证和民意的听证,请听一听老百姓的呼声,我们全体业主联名呼吁:我们不同意拆迁!

3、拆迁估价违法,评估价格极低,不能保证居住水平。
  拆迁办单方选择评估机构、评估机构没有将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拆迁办用标语公开宣称:“坚持评估价格不变”。沈阳市一级地段,又有“金廊”概念,此次同时大面积拆迁,拆迁户有几千户,当地房价飞涨,每平方米4600元的价格,在此地根本不能购买相同的房屋。皇姑区政府的领导们,你们想过吗?

4、皇姑区政府纵容拆迁公司在拆迁截止期之前,公然采取野蛮、强制拆迁,并张贴很多带有威胁性的标语。
  2007年10月5日,拆迁公司的铲车来到御香园小区的大门外,企图拆除围墙,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在张贴的标语中公然称:“早搬家,早安全”、“观望拖延一场空”、“拆迁具有强制性”。民不畏死,何以死畏之?
  综上所述,我们请求各级领导,立即查处,保护老百姓的物权不被侵害,维护《物权法》的尊严。

  此致


       反映人:御香园小区全体业主 (附签名)
                  2007年10月10日

尼古丁
管理员
管理员

帖子数 : 40
注册日期 : 08-01-25

返回页首 向下

返回页首


 
您在这个论坛的权限:
不能在这个论坛回复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