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这个人大代表发邮件,反映我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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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这个人大代表发邮件,反映我们的要求
2008-02-12 | 面向百姓 征集建议——我的人大代表百日行动
http://wangquanjie.blog.sohu.com/78919996.html
标签: 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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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启事
尊敬的网友: 我是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现任国家制革技术研究推广中心主任、烟台大学教授,感谢党和人民的信任,给了我参与国家最高权力的机会。五年来我广泛收集民意深入调查研究,将百姓意见带到中央,为国家和省、市提出建议和议案67件,其中“废止举手表决、鼓掌通过和同意选票不动笔的办法”、“建立政府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限制一次性筷子的生产、销售和出口”、“整治路桥收费管理”、“推广乙醇汽油”等在国内引起较大反响而且部分已被国家采纳。 本届人大任期即将结束,我的代表职务进入最后100天倒计时,蓦然回头,发现代表的话语权是如此的珍贵,而自己五年来为百姓做事太少,有愧代表职务,在为人民代言的职务马上就要结束之时,疚愧自责、使命感紧迫感一起袭来,常常彻夜难眠。为充分利用这宝贵的一百天,尽可能将更多的民意反映到中央,为民代言,为国献策,完成自己作为人民代表的最后一段使命,从今天起在省内外内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认真筛选整理,形成人民代表的建议和议案,通过全国人大的法定程序向中央政府和司法机关转达,我们权且称为人大代表百日征言行动---或称站好最后一班岗行动。如果您有此方面建议,请将其整理成文(1000字内)发送到邮箱:renminjianyi@126.com,或来信寄:264005,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烟台大学化学生物理工学院 王全杰 ,截止日期2008年3月1日 |
肖真-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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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 : 08-01-29
我刚才给全国十届人大代表发的信
尊敬的人大代表王教授:
您好!劳您百忙之中,请了解以下涉及沈阳近万户动迁居民根本利益和眼前利益的事情,并务请代表我们反映到全国人大上去。
我们是沈阳金廊居民,本来在此生活得很方便,也很祥和。这里既不是棚户区,又没有一幢危楼,房龄在5--10年的很多,最长也不到30年。可不幸的是,沈阳市政府的领导却偏偏看中了这块地,在这里要充分显示他们经营城市的“大手笔”,把这里弄上了“城区改造规划”,据说是要打造沈阳城市所谓“黄金商业走廊”。从此以后,这里的拆迁就连续不断,搞得鸡飞狗跳墙,政府与居民之间互不信任、相互对立。百姓认为:核心问题是利益之争,即付给拆迁户的补偿不合理。百姓为了顾全城市建设的大局,不仅需要折腾一番,而且将陷入生活的困境,你让他如何能顺利搬迁?如今商品房价格高得吓人。搬家后,拆迁补偿金不足以买一套同样面积的新居所,加上新房需要装修,他们将投入一大笔资金。这对绝大多数住在棚户区的家庭而言,将是难以承受的,即便倾囊而出可以买得起新房,孩子上学、得了大病将无法应对。就是一些有积蓄住户,一辈子辛辛苦苦攒的钱,也不能随便都砸在房子上。
房屋是百姓自己的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你让我腾出来可以,但须双方认真协商。要人家的东西,还来硬的,今天已经知道维护自己权利的百姓谁能服?可现在,不仅拆迁补偿金由政府一口定价,还动不动拿法院、警察对付手无寸铁的弱势群体,百姓岂能不冒火?
这是一种利用公权低价强买行为,对赤裸裸的欺行霸市,还需要什么深不可知的大道理吗?只要拆迁房屋补偿金不再由政府或房地产开发商定价,而是按照市场评估公平定价,一切矛盾就迎刃而解! 按照市场评估公平定价,毫无疑问应该是公平合理的唯一有效办法!如何解决好城市拆迁户合理补偿问题,这是对地方各级政府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考验。说到底,一切大大小小的决策者们都将面临这样的抉择:是将“执政为民”的政治口号真心实意地落到实处,还是说归说、做归做,具体落实时仍然变本加厉地与民争利?到底是要民心,还是要钱呢?说白了吧,中央执政为民的理念,最终能否经得起实践考验,这已经是直接涉及到党和政府执政目的和执政公信力的最后底线了。为此,温总理也在国务院200次会议上做出了审慎处理的指示。
我奇怪的是:在温总理指示广泛征求意见的“时间长一些”这期间里,地方政府仍然我行我素,在政府、警察、法院和开发商组织的强强超级“大联合”面前,你让我们百姓怎么办?难道就让无权无势无后台、手无寸铁和分散的百姓们继续付出沉重的代价吗?我真的不明白了:按照物权法的明文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的征收征用,才可能依据法律程序实施行政强迁.整个金廊属于商业用地性质,这是政府土地招丧文告上特意注明的,强迁就是明目张胆地挑战物权法! 胡总书记在17大报告中,郑重地向全世界声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并且特别说明:要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胡总书记的这些话,完全代表着中国全体动迁人民的心里话。我们既相信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又相信象您这样的人大代表。为此写信给您。您还可以进一步点击我们的论坛了解情况:http://sycq.forumotion.com/forum-f3/topic-t187.htm
谨此
祝好!
沈阳金廊全体被拆迁居民
此信执笔人 肖真 2008年2月17日
您好!劳您百忙之中,请了解以下涉及沈阳近万户动迁居民根本利益和眼前利益的事情,并务请代表我们反映到全国人大上去。
我们是沈阳金廊居民,本来在此生活得很方便,也很祥和。这里既不是棚户区,又没有一幢危楼,房龄在5--10年的很多,最长也不到30年。可不幸的是,沈阳市政府的领导却偏偏看中了这块地,在这里要充分显示他们经营城市的“大手笔”,把这里弄上了“城区改造规划”,据说是要打造沈阳城市所谓“黄金商业走廊”。从此以后,这里的拆迁就连续不断,搞得鸡飞狗跳墙,政府与居民之间互不信任、相互对立。百姓认为:核心问题是利益之争,即付给拆迁户的补偿不合理。百姓为了顾全城市建设的大局,不仅需要折腾一番,而且将陷入生活的困境,你让他如何能顺利搬迁?如今商品房价格高得吓人。搬家后,拆迁补偿金不足以买一套同样面积的新居所,加上新房需要装修,他们将投入一大笔资金。这对绝大多数住在棚户区的家庭而言,将是难以承受的,即便倾囊而出可以买得起新房,孩子上学、得了大病将无法应对。就是一些有积蓄住户,一辈子辛辛苦苦攒的钱,也不能随便都砸在房子上。
房屋是百姓自己的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你让我腾出来可以,但须双方认真协商。要人家的东西,还来硬的,今天已经知道维护自己权利的百姓谁能服?可现在,不仅拆迁补偿金由政府一口定价,还动不动拿法院、警察对付手无寸铁的弱势群体,百姓岂能不冒火?
这是一种利用公权低价强买行为,对赤裸裸的欺行霸市,还需要什么深不可知的大道理吗?只要拆迁房屋补偿金不再由政府或房地产开发商定价,而是按照市场评估公平定价,一切矛盾就迎刃而解! 按照市场评估公平定价,毫无疑问应该是公平合理的唯一有效办法!如何解决好城市拆迁户合理补偿问题,这是对地方各级政府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考验。说到底,一切大大小小的决策者们都将面临这样的抉择:是将“执政为民”的政治口号真心实意地落到实处,还是说归说、做归做,具体落实时仍然变本加厉地与民争利?到底是要民心,还是要钱呢?说白了吧,中央执政为民的理念,最终能否经得起实践考验,这已经是直接涉及到党和政府执政目的和执政公信力的最后底线了。为此,温总理也在国务院200次会议上做出了审慎处理的指示。
我奇怪的是:在温总理指示广泛征求意见的“时间长一些”这期间里,地方政府仍然我行我素,在政府、警察、法院和开发商组织的强强超级“大联合”面前,你让我们百姓怎么办?难道就让无权无势无后台、手无寸铁和分散的百姓们继续付出沉重的代价吗?我真的不明白了:按照物权法的明文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的征收征用,才可能依据法律程序实施行政强迁.整个金廊属于商业用地性质,这是政府土地招丧文告上特意注明的,强迁就是明目张胆地挑战物权法! 胡总书记在17大报告中,郑重地向全世界声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并且特别说明:要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胡总书记的这些话,完全代表着中国全体动迁人民的心里话。我们既相信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又相信象您这样的人大代表。为此写信给您。您还可以进一步点击我们的论坛了解情况:http://sycq.forumotion.com/forum-f3/topic-t187.htm
谨此
祝好!
沈阳金廊全体被拆迁居民
此信执笔人 肖真 2008年2月17日
由于2008-02-17, 10:34 pm进行了最后一次编辑,总共编辑了1次
肖真-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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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给这个人大代表发邮件,反映我们的要求
我在2008 22:21:51 收到他的回复:
“来信收到,感谢您关心国家前途和命运,您的建议我们正在整理中。祝您一切顺利!
王全杰 即日”
“来信收到,感谢您关心国家前途和命运,您的建议我们正在整理中。祝您一切顺利!
王全杰 即日”
肖真- 版主
- 帖子数 : 54
注册日期 : 08-01-29
回复: 给这个人大代表发邮件,反映我们的要求
谢谢肖真,为了维护我们的权益大家要共同努力,抓住机会把我们的问题向中央反映,只要有一线生机就不要放弃!
金廊8号-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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