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买的房子被拆迁的时候
当我们买的房子被拆迁的时候
当我们买的房子被拆迁的时候
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拥有了自己的住房,或者说当上了"房奴"。这是值得恭喜的。毕竟,如鲁迅先生说,对中国人而言只有两个时代:一个是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一个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房奴"至少算是"做稳了的奴隶"。等到用自己一辈子的血汗交完分期付款,房子就是自己的了,奴隶就变成了主人。可见,那些拿得出首付,取得了当"房奴"资格的人,应该属于正在崛起的"中产阶级"。或者至少可以说,他们在当今这个世道上,"混得还相当不错"。
不过,我劝这些人不要高兴得太早。因为吴敬琏这样的主流经济学家,以及他所代表的利益集团,正在盘算着掠夺你的房子!你一辈子的血汗积累下来的,可以传给下一代的财产!难道你们没有听见吗?在"物权法"通过的同时,他已经在那里声称:对拆迁户不应该以市场价值给予补偿。
也许你觉得这和你没有关系。甚至你可能觉得他在替你说话。毕竟,你的房子很可能是建在拆迁户让出的地皮上。不按市场价值给拆迁户补偿,使拆迁变得容易了,成本低了,你的房价也许因此降了(这至少是吴敬琏们试图让你相信的)。但是,你不要忘记:你的房子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几十年后恐怕也会拆迁。那时你已经交完预付款,房子完全是你自己的。那时你老了,退休了,在你住的地方扎下根,社交上靠着几十年相处下来的邻居,医院就在附近,购物交通都很方便,儿女就住在一站地之内,孙子也在附近上学。你的生命和你住的地方已经融为一体。但是,你必须拆迁,必须住到一个举目无亲的远郊。你拿到的远低于市场价的补偿,根本不容许你选择新的居住点,根本无法维持你已经习惯了几十年的生活水准。这就是"吴市场"给你规划的人生!
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我们要听任那些被包养的主流经济学家,那些既在国营企业当独董,又在政府部门当官的权威来界定我们的"产权"的话,我们最后会输得只剩下一条内裤,赤条条地进火葬场。最后受到保护的"产权",是官僚手中的行政权力,是有资本购买这种权力的开发商的资产,是既当官又当"董"的"吴官董"们。
我们被告知,中国的住房拥有率是世界最高的,已经超过了美国。我没有独立的资料来源来核实,暂且姑信其有吧。不过,也正是因为"拥有率"最高,拆迁的补偿就涉及了大部分中产阶级未来的基本利益,必须有个公道,有个规则,让把一辈子的心血都投到房子上的人心里有点安全感。
我们可以把拆迁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因私,一种是因公。所谓因私拆迁,就是清出一块地盘进行商业发展,在拆迁地建起来的,是写字楼,购物中心,高级公寓等等。我们现在的城市拆迁,大多数恐怕都属于这类。这种拆迁,完全属于私人之间的买卖,政府根本没有理由插手。原住户可以漫天要价,说不走就不走。因为房子是人家的。人家当年也许二十万买的,如今要卖二百万,你不买就走人,无权强迫人家一百万卖给你。市场经济,就取决于这种供需之间自愿的交易。开发商若真觉得这块地皮有钱可赚,就给原住户一个极有诱惑力的天价,把人家请走。这点规矩,一个集邮爱护者都明白:一张邮票四分钱,你买了,保存下来,如今可能价值上千。这是你的财产。但"吴官董"却出来说:这种价值上涨是全社会的功劳,和你无关,给你一百块把邮票交出来。这难道不是掠夺吗?
另一种拆迁则是因公,比如政府需要在某地修公路,建学校,或者其他公共设施等等。这种公益拆迁,属于极少数,也有一定的强制性。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通过公共听证等手段,以市场价格制定拆迁补偿,拆迁户必须接受,没有权利满天要价。不过,这一过程,涉及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犯,必须有严格的限制。第一,政府必须向公众证明,这种拆迁是必须的,是以公益为目标的,不为任何企业(不管是国营还是私营)服务,这种拆迁只有在极少数的情况下发生(一个有限的小政府,也不应该频频大兴土木建设官建筑)。第二,价格必须公道,拆迁户拿到的补偿,必须足够维持他们现有的生活方式和水准。
最近,《华尔街日报》发表一篇长文,分析购房的成本。该文指出,住房是少有的在购买后还升值(而非贬值)的商品,所以许多人觉得购房可以获取暴利,是最好的储蓄和财产保值的方式。但认真分析一下就能看出这是个"虚相"。一个二十万购买的房子,二十年后四十万卖出,房主未必赢利。因为把分期付款的利息,房地产税,维修费用,交易费用(买卖时的代理和手续费用),乃至通货膨胀等因素相加,房主可能亏了。在大部分情况下,把同样的钱投入股市,自己租房住,回报更好,生活也更自由(更容易跨地区升迁)。也正是因为这个理由,我们大可不必对拆迁户看起来很高的市场补偿价值而眼红。"吴官董"口口声声市场经济,他所代表的大企业一年赢利多少只有天晓得,但对拆迁户的市价补偿却如此眼红,于情于理,如何能够解释得通呢?如果不是利益集团被包养,一个终身研究市场经济的人,如何可以走到这样缺乏常识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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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迁积极性来自哪里
近年来,全国各地强行拆毁居民房屋、强行毁坏青苗占用耕地的恶性事件,可以说是不绝于耳。违法拆迁、违法出让国有土地给赢利性企业,对于被拆掉房屋的居民只给予象征性补偿,甚至公然威胁上访居民.
毁房毁地以后征收的土地,用来干什么?别看咱们是发展中国家,可是,象征着“贵族身份”的高尔夫球场,在我国却是遍地开花。按说中央对高尔夫球场的政策是严格控制的,规定占地1000亩以上的必须经国土资源部审批,但事实是,90%的项目根本没有经国土资源部审批,而是由一些地方政府的官员“批准”。这些项目,有的采取租赁农民土地的方式,有的地方政府采取先将某片土地规划为绿化用地,然后作为绿化项目由开发商建设高尔夫球场;有的则采用化整为零的方式,逃避国家审批。
为什么政府官员热衷于征地然后卖地、热衷于“经营城市”?原因很简单:他们能够从中受益。最直接的受益是政府低价征地,然后高价出让,手中掌握大量卖钱款,能够“经营城市”,既有官员身份,又能像老板那样掌握大量钱财。
可见,在城市拆迁中,真正的受益者不是国家,而是被人民赋予权力的政府部门和官员们。所以,加快拆迁立法,制约政府官员私用公权,将政府权力的运行纳入法制轨道,是从源头上解决拆迁问题的关键。
近年来,全国各地强行拆毁居民房屋、强行毁坏青苗占用耕地的恶性事件,可以说是不绝于耳。违法拆迁、违法出让国有土地给赢利性企业,对于被拆掉房屋的居民只给予象征性补偿,甚至公然威胁上访居民.
毁房毁地以后征收的土地,用来干什么?别看咱们是发展中国家,可是,象征着“贵族身份”的高尔夫球场,在我国却是遍地开花。按说中央对高尔夫球场的政策是严格控制的,规定占地1000亩以上的必须经国土资源部审批,但事实是,90%的项目根本没有经国土资源部审批,而是由一些地方政府的官员“批准”。这些项目,有的采取租赁农民土地的方式,有的地方政府采取先将某片土地规划为绿化用地,然后作为绿化项目由开发商建设高尔夫球场;有的则采用化整为零的方式,逃避国家审批。
为什么政府官员热衷于征地然后卖地、热衷于“经营城市”?原因很简单:他们能够从中受益。最直接的受益是政府低价征地,然后高价出让,手中掌握大量卖钱款,能够“经营城市”,既有官员身份,又能像老板那样掌握大量钱财。
可见,在城市拆迁中,真正的受益者不是国家,而是被人民赋予权力的政府部门和官员们。所以,加快拆迁立法,制约政府官员私用公权,将政府权力的运行纳入法制轨道,是从源头上解决拆迁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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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禁断水电强行拆迁 补偿金不到位不准拆迁
中新网10月20日电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记者从北京市建委了解到,根据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精神,10月30日前,北京市建委将会同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市政管委、市国土局等部门建立相关协调机制,保证拆迁工作规范进行。
为杜绝在拆迁工作中发生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通知》要求拆迁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以往将拆迁费用承包给施工单位的“大包干”,即由承包者决定施工方式、期限的行为也将被禁止,所有拆迁项目工程,要通过招投标或委托的方式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拆除。房屋价格评估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被搬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合理确定市场评估价格。
在《通知》里,对于拆迁许可证的发放,也做了严格规定。对违反城市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没有拆迁计划、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以及拆迁补偿资金、拆迁安置方案不落实的项目,将无法得到拆迁许可证。
据悉,“拆迁补偿金”将以专款专用的方式得到规范。所有拆迁,无论是公益性项目还是经营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拆迁补偿资金必须按时到位,设立专门账户,由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并足额补偿给被拆迁人。(王翠霄)
中新网10月20日电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记者从北京市建委了解到,根据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精神,10月30日前,北京市建委将会同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市政管委、市国土局等部门建立相关协调机制,保证拆迁工作规范进行。
为杜绝在拆迁工作中发生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通知》要求拆迁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以往将拆迁费用承包给施工单位的“大包干”,即由承包者决定施工方式、期限的行为也将被禁止,所有拆迁项目工程,要通过招投标或委托的方式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拆除。房屋价格评估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被搬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合理确定市场评估价格。
在《通知》里,对于拆迁许可证的发放,也做了严格规定。对违反城市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没有拆迁计划、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以及拆迁补偿资金、拆迁安置方案不落实的项目,将无法得到拆迁许可证。
据悉,“拆迁补偿金”将以专款专用的方式得到规范。所有拆迁,无论是公益性项目还是经营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拆迁补偿资金必须按时到位,设立专门账户,由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并足额补偿给被拆迁人。(王翠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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