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原创:悲惨世界 2007-12-14 1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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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给我发来了一篇颇为有趣的文字。
中国特色房地产——抢了主人的地盖房再卖给主人
中国房地产热潮袭卷全国,人人都在谈房子,普通民众无不痛骂***,哄抬房价,老百姓买不起房!大家都把注意力转向事情的结果——房价暴涨,却忽略了最重要最关键的——房子是如果能够盖起来的!盖房子当然是开发商出钱买地盖的,这是所有人公认的方式。然而事情可不是那么简单的!注意,问题就出现在整个房地产开发的起点!正是起步的违规以及非法交易造成了现在的老百姓买不起房!
1、地方政府非法倒卖国家土地
盖房子首先要买地,请问地是谁的?有人说,地当然是国家的!好,既然是国家的,那就是老百姓的,这个观点没人能反驳吧!如果说国家不是属于老百姓的难道还是属于当官的?如果说国家是属于当官的人民不就成了奴隶了吗?***不是天天在喊“人民当家作主”吗?既然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属于国家的就理所当然是属于每一个老百姓共有的。
那么凭什么地方政府在没有征得大多数民众的同意之下就把属于老百姓的地卖掉?是人民给你的权力吗?请出示证据给我们看看到底是哪些人民授权给你们卖地的权力?如果没有就说明地方政府根本就是非法倒卖国家财产,人民财产!
在没有征得国家主人全体民众的同意之下,我们的所谓“公仆”就敢非法把地卖了!这是目前畸形房地产开发的第一个严重问题——地方政府非法倒卖国家土地!
进入下一个环节,卖地收入。在这个过程中又出现了两个问题。
第一是开发商买地的资金!开发房地产的都心知肚明,只要能把土地转让合同签下来,付给政府的钱就可以从银行贷款,也就是自己不用花一分钱!
2、国有银行非法贷款
现在要问问这几大发放贷款的国有商业银行,你们的钱是谁的?既然是国有银行,钱当然是属于每一个老百姓的!而且当中极大部分又是千千万万老百姓省吃俭用一辈积攒下来的储蓄存款。你凭什么把钱轻易地就借给那些皮包商?他们有什么合法资产来抵押?地是国家的,是全民的,难道能成为抵押品吗?开发商有拿出他自己的资产做抵押吗?
在没有合理资产抵押的情况下,国有银行非法贷款给开发商用于土地购买,这是第二个严重的违法问题——国有银行非法贷款!
3、地方政府非法处置卖地收入
地方政府收到了开发商交上来的土地转让费以外,还有一大笔收入是房屋销售的税收,请问都拿去干什么了!全国各省各市地方政府通过非法倒卖全民土地所得数以万亿,都纳入了地方财政收入,上交中央的只有极少部分。这笔巨大的卖地收入有哪个地方政府公开其用途了!这笔钱都被谁分掉了?!
也许有人会帮着地方政府辩护说:政府不是出钱修路盖公共设施了吗?请看看清楚,这些不过都是障眼法!只不过为了掩盖他们私分掉卖地资金的一个手段!
首先修盖公共设施本来就是必须的项目,第二卖地得到了上百亿,搞基础建设实际上只用了十个亿,其余的九十亿哪里去了?地方政府怎么不敢把所有卖地收入的支出情况向全民公布?经得起审计吗?
地方政府非法处置卖地收入是第三个违法行为!
房价为什么会越炒越高?除了国内外炒家和开发商的贪婪之外,地方政府不但放任不管甚至是暗中指使,推波助谰!很简单,房价炒得越高地价就越高,地方政府卖地的收入就越高,而且收到的房屋销售税就越高!贪官们分的钱就越多!何乐而不为!只管我自己多赚钱,哪管你老百姓死活!
这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房地产开发的畸形运作手法!
首先是将属于所有老百姓的地未经全民同意非法倒卖!然后再把银行里属于老百姓的钱借给开发商去买地盖房。接着"人民的"政府再把卖掉老百姓的地所得到的钱分掉。
等到房子盖起来了,再让老百姓拿出一辈子的积蓄,或是背上几十年沉重的贷款重担,花大笔的钱买回在本来属于我们自己的土地上盖起来的房子!而且价格还在年年疯涨!直到老百姓想买也买不起!
我们的国家不是“人人当家做主”的社会吗?国家的财产不是“公有制”的吗?政府的官员不是“公务员”、“公仆"吗?'
为什么“公仆”把“主人”的地卖掉了,不但没经过“主人”的同意还把钱私分?!
为什么“国有”的银行把“主人”的钱毫不负责任的借给了没有任何资产抵押的开发商?!
为什么我们这些“主人”想要住在属于自己的地上还要出高价跟开发商买?而且已经买不起!
究竟这个国家谁是“主人”谁是“仆人”!
抢了主人的地盖房子再卖回给主人,天下竟有这么荒诞的事情!跟强盗和骗子还有理可讲吗?……
其实,这种问题问得简直就像小儿科一样。
而且,这里所涉及的层面,还没有触达问题的本质。
上海王炼利研究表明,人民“公仆”们不仅仅将公有制土地假公济私中饱私囊,而且更为狠的一招,就是在经营城市和旧城改造的名义下,将那些原本有房的人们从房子里面赶出来,将好好的房子拆掉,把这群人一夜之间变成无房户,人为制造有效需求,通过抢劫的方式成就房地产市场欣欣向荣的虚幻景象。
在暴力拆迁过程中,对于那些稍微敢于违抗者,“公仆”们不惜动用司法甚至黑社会力量,不惜使用暴力,不惜将老人活活烧死在其祖祖辈辈居住的房子里。(媒体报道,2005年上海安福路和乌鲁木齐中路交界处旧称“麦其里”地块的动迁,由上海城开住宅安置有限公司负责。这家公司多次威逼一个五口之家动迁。户主朱建强,住麦其里62号,一二楼已经搬空,他们住三楼。动迁交涉多番未果,一天半夜,负责拆迁的城开住宅安置公司副总经理杨孙勤,带着手下两人,竟然放一把火,想“吓吓”那家人赶快搬走。大火时,外逃的通道全被火舌吞噬,朱建强和妻子、女儿,靠路人驾驶的推土机翻斗成功获救,而他的父母却葬身火海。在当局一再强调“制止野蛮拆迁”的日子里,两个70岁老人被烧死,消息传开,激起极大公愤。上海传媒仅如此报道:“乌鲁木齐路一拆迁户火灾,司机升翻斗车救出一家三口”。对动迁公司的放火只字不提。几天后,杨孙勤等三人才以涉嫌放火罪被依法逮捕。)……
这哪儿光是抢了主人的土地盖房再卖给主人这么温文尔雅,就是抢了主人的财产然后再高价卖给主人嘛。
整个过程中,拆迁是对GDP的贡献,土地交易是对GDP的贡献,建筑房屋是对GDP的贡献,房屋销售更是对GDP的贡献……甚至,闹出人命来,也能够为殡葬业高达2000%的利润率做出贡献。这就是说,在中国,从生到死,都是在劫难逃。
郎咸平分析说,所谓的市场化,是需求的高度市场化,而供给则完全没有市场化。在整个房地产链条当中,形成了两个中心(土地供应和信贷管理)的独家垄断,再加上长流程管理(整个开发过程需要盖一百多个章,每个章都是必需经过的鬼门关,为***所支付的成本节节攀升,以至于全部流程走下来向委府支付的租金高达上亿元),这才是中国内地房地产领域的真实状况。
而其中所有的成本,最终都要“主人”向“仆人”毕恭毕敬地支付。
“仆人”会继续抢劫“主人”。这种本末倒置的千奇百怪还生龙活虎地招摇过市着。对此,我们即便忍无可忍,却也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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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房地产——抢了主人的地盖房再卖给主人
中国房地产热潮袭卷全国,人人都在谈房子,普通民众无不痛骂***,哄抬房价,老百姓买不起房!大家都把注意力转向事情的结果——房价暴涨,却忽略了最重要最关键的——房子是如果能够盖起来的!盖房子当然是开发商出钱买地盖的,这是所有人公认的方式。然而事情可不是那么简单的!注意,问题就出现在整个房地产开发的起点!正是起步的违规以及非法交易造成了现在的老百姓买不起房!
1、地方政府非法倒卖国家土地
盖房子首先要买地,请问地是谁的?有人说,地当然是国家的!好,既然是国家的,那就是老百姓的,这个观点没人能反驳吧!如果说国家不是属于老百姓的难道还是属于当官的?如果说国家是属于当官的人民不就成了奴隶了吗?***不是天天在喊“人民当家作主”吗?既然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属于国家的就理所当然是属于每一个老百姓共有的。
那么凭什么地方政府在没有征得大多数民众的同意之下就把属于老百姓的地卖掉?是人民给你的权力吗?请出示证据给我们看看到底是哪些人民授权给你们卖地的权力?如果没有就说明地方政府根本就是非法倒卖国家财产,人民财产!
在没有征得国家主人全体民众的同意之下,我们的所谓“公仆”就敢非法把地卖了!这是目前畸形房地产开发的第一个严重问题——地方政府非法倒卖国家土地!
进入下一个环节,卖地收入。在这个过程中又出现了两个问题。
第一是开发商买地的资金!开发房地产的都心知肚明,只要能把土地转让合同签下来,付给政府的钱就可以从银行贷款,也就是自己不用花一分钱!
2、国有银行非法贷款
现在要问问这几大发放贷款的国有商业银行,你们的钱是谁的?既然是国有银行,钱当然是属于每一个老百姓的!而且当中极大部分又是千千万万老百姓省吃俭用一辈积攒下来的储蓄存款。你凭什么把钱轻易地就借给那些皮包商?他们有什么合法资产来抵押?地是国家的,是全民的,难道能成为抵押品吗?开发商有拿出他自己的资产做抵押吗?
在没有合理资产抵押的情况下,国有银行非法贷款给开发商用于土地购买,这是第二个严重的违法问题——国有银行非法贷款!
3、地方政府非法处置卖地收入
地方政府收到了开发商交上来的土地转让费以外,还有一大笔收入是房屋销售的税收,请问都拿去干什么了!全国各省各市地方政府通过非法倒卖全民土地所得数以万亿,都纳入了地方财政收入,上交中央的只有极少部分。这笔巨大的卖地收入有哪个地方政府公开其用途了!这笔钱都被谁分掉了?!
也许有人会帮着地方政府辩护说:政府不是出钱修路盖公共设施了吗?请看看清楚,这些不过都是障眼法!只不过为了掩盖他们私分掉卖地资金的一个手段!
首先修盖公共设施本来就是必须的项目,第二卖地得到了上百亿,搞基础建设实际上只用了十个亿,其余的九十亿哪里去了?地方政府怎么不敢把所有卖地收入的支出情况向全民公布?经得起审计吗?
地方政府非法处置卖地收入是第三个违法行为!
房价为什么会越炒越高?除了国内外炒家和开发商的贪婪之外,地方政府不但放任不管甚至是暗中指使,推波助谰!很简单,房价炒得越高地价就越高,地方政府卖地的收入就越高,而且收到的房屋销售税就越高!贪官们分的钱就越多!何乐而不为!只管我自己多赚钱,哪管你老百姓死活!
这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房地产开发的畸形运作手法!
首先是将属于所有老百姓的地未经全民同意非法倒卖!然后再把银行里属于老百姓的钱借给开发商去买地盖房。接着"人民的"政府再把卖掉老百姓的地所得到的钱分掉。
等到房子盖起来了,再让老百姓拿出一辈子的积蓄,或是背上几十年沉重的贷款重担,花大笔的钱买回在本来属于我们自己的土地上盖起来的房子!而且价格还在年年疯涨!直到老百姓想买也买不起!
我们的国家不是“人人当家做主”的社会吗?国家的财产不是“公有制”的吗?政府的官员不是“公务员”、“公仆"吗?'
为什么“公仆”把“主人”的地卖掉了,不但没经过“主人”的同意还把钱私分?!
为什么“国有”的银行把“主人”的钱毫不负责任的借给了没有任何资产抵押的开发商?!
为什么我们这些“主人”想要住在属于自己的地上还要出高价跟开发商买?而且已经买不起!
究竟这个国家谁是“主人”谁是“仆人”!
抢了主人的地盖房子再卖回给主人,天下竟有这么荒诞的事情!跟强盗和骗子还有理可讲吗?……
其实,这种问题问得简直就像小儿科一样。
而且,这里所涉及的层面,还没有触达问题的本质。
上海王炼利研究表明,人民“公仆”们不仅仅将公有制土地假公济私中饱私囊,而且更为狠的一招,就是在经营城市和旧城改造的名义下,将那些原本有房的人们从房子里面赶出来,将好好的房子拆掉,把这群人一夜之间变成无房户,人为制造有效需求,通过抢劫的方式成就房地产市场欣欣向荣的虚幻景象。
在暴力拆迁过程中,对于那些稍微敢于违抗者,“公仆”们不惜动用司法甚至黑社会力量,不惜使用暴力,不惜将老人活活烧死在其祖祖辈辈居住的房子里。(媒体报道,2005年上海安福路和乌鲁木齐中路交界处旧称“麦其里”地块的动迁,由上海城开住宅安置有限公司负责。这家公司多次威逼一个五口之家动迁。户主朱建强,住麦其里62号,一二楼已经搬空,他们住三楼。动迁交涉多番未果,一天半夜,负责拆迁的城开住宅安置公司副总经理杨孙勤,带着手下两人,竟然放一把火,想“吓吓”那家人赶快搬走。大火时,外逃的通道全被火舌吞噬,朱建强和妻子、女儿,靠路人驾驶的推土机翻斗成功获救,而他的父母却葬身火海。在当局一再强调“制止野蛮拆迁”的日子里,两个70岁老人被烧死,消息传开,激起极大公愤。上海传媒仅如此报道:“乌鲁木齐路一拆迁户火灾,司机升翻斗车救出一家三口”。对动迁公司的放火只字不提。几天后,杨孙勤等三人才以涉嫌放火罪被依法逮捕。)……
这哪儿光是抢了主人的土地盖房再卖给主人这么温文尔雅,就是抢了主人的财产然后再高价卖给主人嘛。
整个过程中,拆迁是对GDP的贡献,土地交易是对GDP的贡献,建筑房屋是对GDP的贡献,房屋销售更是对GDP的贡献……甚至,闹出人命来,也能够为殡葬业高达2000%的利润率做出贡献。这就是说,在中国,从生到死,都是在劫难逃。
郎咸平分析说,所谓的市场化,是需求的高度市场化,而供给则完全没有市场化。在整个房地产链条当中,形成了两个中心(土地供应和信贷管理)的独家垄断,再加上长流程管理(整个开发过程需要盖一百多个章,每个章都是必需经过的鬼门关,为***所支付的成本节节攀升,以至于全部流程走下来向委府支付的租金高达上亿元),这才是中国内地房地产领域的真实状况。
而其中所有的成本,最终都要“主人”向“仆人”毕恭毕敬地支付。
“仆人”会继续抢劫“主人”。这种本末倒置的千奇百怪还生龙活虎地招摇过市着。对此,我们即便忍无可忍,却也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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