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三经街4号
南三经街4号
原作者:ruozhecool 发表于 2007-12-16 15:46
沈阳强迁 --- 媒体、警察、市政府 --- 一个都不管
沈阳市和平区南三经街4号居民楼,市第七医院为扩建非法强拆居民楼。
全楼60户居民只迁走两户,这两户还是“上边有人”给的高价走的。拆迁办无规律拉电闸,并将楼道内的感应照明灯全部破坏,走廊的门窗全部被拆,暖气主管线直接暴露于寒风中。其间,有的居民玻璃被砸碎,有的居民的大门钥匙眼被灌胶堵死,拆迁办还用铁锹破坏楼顶,骚扰顶楼居民。居民们说“你们是***啊”,他们竟说“我们连***都不如”,并声称“我们还要堵你们下水道呢”,毫无顾忌。拆迁办严重干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安全没有保障。
序曲结束。2007年12月8日楼内58户居民犹在,拆迁办真的开始强拆居民楼!
这就是我们的救死扶伤的医院!这就是我们的以人为本!这就是我们的群众利益!
近期沈阳市郊的商品房大量闲置,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沈阳市区内以政府为后台的各种强迁开始了.
他们也给补偿,补偿标准却是按照2004年沈阳政府在"沈阳东宇事件(沈阳东宇公司于2004年由于强迁导致一人被殴打致死,多人受伤)"后发布的一个文件的标准.
3年前的标准,3年间房价是怎么个变化? 对于普通老百姓,一套房子意味着所有资产。按他给的价格,我们只能从市中心搬到郊区农村去。
诸位在沈阳的可以按地图来看看我说的是不是实话,看看楼被他们祸害成什么样了,来看看这个楼现在能不能申遗!
该居民楼临一级马路,正对着若干公交车站。拆迁办依然强迁。楼内的能卖钱的基本被他们拆的差不多了。天天拆完了卖,卖完了去喝,过几天还要拆楼梯铁栅栏,又够他们喝几天的。他们简直是强盗!
对于强迁,我们很无奈,媒体不报,市政府不管。房子的产权都是自己的,物权法在我们这不关用。但凡我们有一点办法,我们也不会说自己的故乡不好啊。
我们只希望外界有关媒体给予关注。
沈阳强迁 --- 媒体、警察、市政府 --- 一个都不管
沈阳市和平区南三经街4号居民楼,市第七医院为扩建非法强拆居民楼。
全楼60户居民只迁走两户,这两户还是“上边有人”给的高价走的。拆迁办无规律拉电闸,并将楼道内的感应照明灯全部破坏,走廊的门窗全部被拆,暖气主管线直接暴露于寒风中。其间,有的居民玻璃被砸碎,有的居民的大门钥匙眼被灌胶堵死,拆迁办还用铁锹破坏楼顶,骚扰顶楼居民。居民们说“你们是***啊”,他们竟说“我们连***都不如”,并声称“我们还要堵你们下水道呢”,毫无顾忌。拆迁办严重干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安全没有保障。
序曲结束。2007年12月8日楼内58户居民犹在,拆迁办真的开始强拆居民楼!
这就是我们的救死扶伤的医院!这就是我们的以人为本!这就是我们的群众利益!
近期沈阳市郊的商品房大量闲置,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沈阳市区内以政府为后台的各种强迁开始了.
他们也给补偿,补偿标准却是按照2004年沈阳政府在"沈阳东宇事件(沈阳东宇公司于2004年由于强迁导致一人被殴打致死,多人受伤)"后发布的一个文件的标准.
3年前的标准,3年间房价是怎么个变化? 对于普通老百姓,一套房子意味着所有资产。按他给的价格,我们只能从市中心搬到郊区农村去。
诸位在沈阳的可以按地图来看看我说的是不是实话,看看楼被他们祸害成什么样了,来看看这个楼现在能不能申遗!
该居民楼临一级马路,正对着若干公交车站。拆迁办依然强迁。楼内的能卖钱的基本被他们拆的差不多了。天天拆完了卖,卖完了去喝,过几天还要拆楼梯铁栅栏,又够他们喝几天的。他们简直是强盗!
对于强迁,我们很无奈,媒体不报,市政府不管。房子的产权都是自己的,物权法在我们这不关用。但凡我们有一点办法,我们也不会说自己的故乡不好啊。
我们只希望外界有关媒体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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